佛教招聘
内蒙古佛教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6-27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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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佛教学院始建于1987年,是我自治区唯一一所财政全额拨款的、可以自主招生的全日制宗教院校,也是内蒙古地区佛教教育与培训的最高学府。
学院目前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广宁寺办学,设有办公室、教务处、后勤保障部等3个二级管理机构,全院现有教职工15人,在校生51人。学院基础设施齐全,即将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新校区占地33615平方米,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规划建有多功能厅、学员宿舍、教职工宿舍、教学区、餐厅、运动场等设施。
内蒙古佛教学院成立至今,已累计培养了300多名爱国爱教、德才兼备的青年佛教人才,他们已陆续走上各大寺庙或宗教团体的重要岗位,带领全区广大佛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维护祖国统一、边疆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由于我院办学规模扩大,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类专业工作人员1名、公共课教师1名、行政后勤工作人员1名,共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薪资待遇与招聘条件

(一)薪资待遇

单位免费提供食宿,职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此外单位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综合薪资5000~6000元。

(二)招聘条件

1.财务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财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5)持会计证、有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知识背景,熟悉财税法规、财务软件操作和财务管理流程;

(7)有较强进取心和责任心,勤奋刻苦,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合作精神,听从上级安排,高质高效地完成分配的任务;

(8)近三年高校毕业生;

(9)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2.公共课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思政类专业或宗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并持有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5)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等知识背景,熟悉计算机操作;

(6)有较强进取心和责任心,勤奋刻苦,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合作精神,听从上级安排,高质高效地完成分配的任务;

(7)近三年高校毕业生;

(8)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3.行政后勤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学历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5)有后勤保障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等知识背景,熟悉计算机操作;

(7)有较强进取心和责任心,勤奋刻苦,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合作精神,听从上级安排,高质高效地完成分配的任务;

(8)近三年高校毕业生;

(9)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

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

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7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地址为641409521@qq.com的邮箱,附上本人姓名与联系电话,等待符合面试条件的通知。如不符合面试要求,我院将不予通知,如符合面试要求,我院将在收到面试人员简历2个工作日内与进入面试人员取得联系并告知面试的具体事项。

(二)面试
面试采用开放式面试,由我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简历投递后收到我院电话回访后具体告知。
通过面试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费并在自治区县级以上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出具相关体检报告。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经我院考察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单位公示七日。如无异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2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继续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我院招聘要求。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我院招聘要求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应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的疫情防控政策,聘用后的报到及其他事项由我院按照呼和浩特市最新疫情防控动态决定。

咨询电话
  内蒙古佛教学院办公室(郭军)
15848167432

  内蒙古佛教学院

  2022年6月22日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内蒙古考试信息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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